一、保证人被起诉能不能要求优先执行抵押物
通常来讲,当保证人被起诉之后,债权人是有权利去选择优先执行抵押物的。按照法律的规定,要是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这种情况,那债权人就得先通过物的担保来实现债权,要是这还不够的话,那剩下的部分就由保证人来承担保证责任。不过,如果当事人之间对实现担保的顺序另有约定的话,那就得按照他们的约定来。所以说,保证人被起诉之后能不能要求优先执行抵押物,这得看到底有没有约定,还有抵押物的价值之类的具体情况。要是没有约定的话,一般情况下那肯定是要先执行抵押物的。要是抵押物
总而言之,具体到底该怎么做,得结合实际的法律关系和约定来仔细判断才行。
二、保证人被诉后还有哪些法定权益可主张
保证人被诉后,有诸多法定权益可主张:
首先是主债务人的抗辩权。若主债务人对债权人存在时效抗辩权、同时履行抗辩权等,保证人可主张,用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。
其次是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。一般保证中,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,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,保证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,但有法定例外情形。
再者,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,享有对主债务人的追偿权,有权向主债务人主张其代偿的债务及利息等合理费用。
另外,若保证合同存在可撤销事由,如因欺诈、胁迫等订立,保证人可依法主张撤销保证合同。若债权人与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变更主合同,加重债务等对保证人不利的情况,保证人可在法定范围内主张减轻或免除保证责任。
三、保证人被诉时怎样实现优先执行抵押物
根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若存在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并存的情况,在保证合同无特殊约定时,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,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。
当保证人被诉时,保证人若想实现优先执行抵押物,首先要明确债务是由债务人自身提供抵押物担保。然后,在诉讼中向法庭清晰阐明此法律规定,指出债权人应先处置债务人提供的抵押物来实现债权,而不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。若债权人坚持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,保证人可依法抗辩,要求法院审查是否符合先执行抵押物的法定情形。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,判断是否优先执行抵押物以保障保证人合法权益。
当探讨保证人被起诉能不能要求优先执行抵押物这一问题时,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一些要点。在实际情况中,若抵押物价值不足清偿债务,保证人又该承担怎样的补充责任?而且,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,如何向债务人进行有效追偿